破产

我们公司 瓦蒂克向其所有部门的债务人或债权人提交破产申请,即:

护性安置:旨在促进债务人与其债权人达成协议以解决债务的程序,其中债务人保留对其活动的管理权。

财务重组:旨在促进债务人与其债权人就其在财务重组受托人监督下的活动的财务重组程序达成协议的程序。

清算:在清算受托人的管理下,清点债权人的债权、变卖破产财产并将收益分配给债权人的程序。

债务人的保护性解决: 旨在使小债务人能够通过简单的程序、低成本、高效率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在合理期限内清偿其债务,同时债务人保留对其活动的管理权的程序。

债务人的财务重组:旨在促进小债务人与其债权人达成协议,在受托人的监督下,在合理期限内以低成本和高效率轻松进行其活动的财务重组程序的程序。

额债务人的清算:在破产管理人的管理下,以程序简单、成本低、效率高的方式,在合理期限内变卖破产财产并将收益分配给债权人的程序。

行政清算:旨在出售破产资产的程序,预计出售所得收益不足以支付破产委员会管理下的清算程序或小债务人清算程序的费用。

瓦蒂克将跟进上述请求,出席必要的司法会议,并在《破产法》及其执行条例和所有与破产相关的文件规定的所有法律程序内进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