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事务法院

本所承办所有个人事务事宜,包括:结婚登记、离婚、撤销婚姻、再婚、监护权、赡养费、探视、捐赠登记、遗嘱、亲属关系、不在场证明、死亡、遗产登记、遗产、遗产分配(包括财产) 在冲突或捐赠份额、遗嘱、未成年人、缺席、监护人任命登记、设立监护人和接管人的情况下,请求允许他们进行需要法院许可的行动; 要求在诉讼期间罢免他们,要求隔离不负责任的案件,因个人事务引起的案件,以及提出处以总务委员会规定的处罚的案件,对未成年人的钱财等进行保管。